[保險]為什麼聽說儲蓄險要停賣、類定存要消失?IFRS17有什麼影響?保險業的困境與變革
市場在哪,商品就在哪:民眾愛好
- 喜歡保費有去有回、儲蓄、還本功能
- 低利率環境下,國人消費偏好短期儲蓄性質保險商品,高儲蓄性質利率變動型商品熱賣
- 保戶覺得保單利息比定存高,所以會去買高利保單,但他們不會去思考保險公司會不會倒
- 消費者去買當然沒錯,因為覺得保險公司都很安穩
- 投資偏好保守的投資人,台灣現在沒有好的理財商品和退休制度,才讓台灣人都把保險當成退休理財商品
儲蓄險背後問題
- 業者重短期利益,輕長期利益
- 資金去化、國外投資偏高→匯損問題
- 儲蓄險利率敏感度高,躉繳利潤少
- 太多資產跑到保險業,可運用資金多,但台灣經濟體太小、無法支撐,又答應過高宣告利率,只好將錢放到回報率較好的美國市場
- 資金往高報酬的地方流動無可厚非,但吸收資金的壽險公司如何創造高於台灣市場的利率就是一個問題
- 只能把70%資金拿到海外投資,承受匯兌風險
- 壽險公司大部分保費海外投資,台美利差擴大,避險成本增加,導致未實現虧損高
- 看匯率和金融市場臉色
- 避險成本高→影響淨值
- 發生問題才想到匯兌風險,赫然發現美國市場也不那麼安穩
- 股債都可能產生資產縮水
- 壽險公司承諾保戶過高的宣告利率,然後賭一把,以為另一個世界可以給你更高的投報率,但事實證明並不是這樣
- 保單易因保戶大量解約集體拖退→對保險公司穩健經營產生不利影響
- 利率敏感度高→易以高宣告利率訴求吸引消費者
- 中國、日本、韓國儲蓄險預定利率都跟該國十年期公債相當或稍低(天下)
- 台幣儲蓄險遠高於十年期公債殖利率0.7%
- 原本該跟著市場利率調整的宣告利率也從來不動
- 承擔不合理的風險
- 日本是負利率國家,也有相關的商品,可是沒有看到把宣告利率和定存利率差這麼大(現代保險)
- 台灣現在定存利率大約是1%,出手管理前甚至有公司宣告到4%
- 「都不曉得是用什麼雄心壯志宣告出來」
- 擴張信用不當招攬
- 授信部門握有消費者的貸款資訊,可能攔截貸款,誘導消費者放棄原本用途,招攬過來買保險
- IFRS17上路,台灣壽險業列為全球第四大風險國家(國際信評機構穆迪報告)
- 顧立雄認為台灣壽險業不可能是高風險國家,但是穆迪提到台灣保證利率商品比重過高、平均保證利率高、負債存續年期長都是事實
- 花旗環球報告:國泰、富邦、台壽為接軌IFRS17要增資2780億(天下)
- 三家公司高利保單資金成本高於市場利率
- 保險公司投資賺取報酬率,仍付不起承諾給保戶的錢→保險公司可能虧錢
- 保險界、學界不買單
- 壽險公會反擊:高利率保單對保險公司的影響在下降
- 花旗報告只算高利率保單對保險公司帶來的利差損
- 未考量
- 預定利率4%以下保單的利差益❓
- 其他舊有保單有費差益和死差益的貢獻
- 台灣壽險業的保費收入一半以上是從銀行通路而來
- 儲蓄型保險是銀行去化資金的重要管道
- 賣儲蓄險的手續費也是重要收入,如果大力管控儲蓄險,銀行的資金去化恐將成為另一道金融監理難題,產生連鎖反應
決定轉型的壽險公司看到什麼危機?
- 保戶愛解約,壽險資金難長期布局:壽險業每年1.8兆保險給付當中4成用於支付解約金
- 利變型保單宣告利率至少2.75%起跳
- 保險公司收了保費最好將資金放在相對穩健的長年期公債,但體質良好的帳戶公債不會提供這麼高的利率
- 必須冒點風險將資金放在高收益債及海外股市,提高變現性及獲利性,因應保戶隨時解約的可能性
- 但近幾年匯率變動劇烈,匯損問題↑
金管會觀點 (⚠️不盡信)
- 保險商品的本質為保障而非獲利
- 儲蓄為目的買保險保障太低
- (因為有高比重生存或滿期保險金,或因有複利增額設計→淨危險保額偏低)
- 保費結構主要成分:被保險人生存風險;因應要保人解約等儲蓄需求
- 保障不足,保戶身故拿不到保額
- 方向
- 沒說不能賣儲蓄險
- 調整商品結構,儲蓄不要都沒有保障性質
- 相信消費者希望兼有保障性質❓,而且調高保障會使保險商品比純儲蓄定價便宜❓
- 提升死亡給付比重
- 儲蓄成分下降後,保戶可以用較低的保費購買到更高的保障
- 同時引導壽險業者重是保障型商品銷售,助於使保險回歸保障本質
- 未來儲蓄險(天下)
- 保單未來增值部分:現金價值→死亡保額
- 一樣的宣告利率,以後保戶解約,領到的錢會變少
- 儲蓄險變不值錢,直接衝擊退休生活
- 壽險取消生存給付、滿期金
- 年金險潛力無窮(認為年金險才是解決長壽風險的工具)
- 投資型
- 儲蓄型為0.1%利率殺到見血
- 主推投資型保單的壽險公司,資本適足率(RBC)、淨值比表現好,身故保障也高,經常獲得金管會「提高國人保障方案」獎勵
- 可以預期公司為了配合金管會降低儲蓄成分,將改發展投資型保單
- (累積資產而言)定期定額、撥回數是關鍵
- 短期因應:強化保險業資本結構
- 長期規劃
- 台灣保險業清償能力制度將朝國際監理制度方向發展,擬參考台灣銀行業及國際作法
- 保險業自有資本將改採分類法,區分第一類及第二類資本
- 擬訂各類資本占自有資本總額的控管比率,提升保險業損失吸收及風險承擔能力
- 獲利來源分散
- 各保險公司風險承擔能力及財務體質等有所不同:財務體質較差的保險業,募資時程若無法如期完成,應尊重市場機制
IFRS17上路
- 現行IFRS9:公允價值,鎖定「保單發行時的利率」及經驗假設計算方式衡量,可能會造成利率波動對資產價值於財務報告的波動
- 未來保險負債面採用IFRS17
- IFRS17主要精神:損失馬上認列,利益逐期分攤
- 資產「資產負債表日」的「現時利率」折現(折現率=無風險利率+流動性貼水)及影響現金流量的各項假設進行衡量
- 能做到資產負債存續期間匹配,則可降低利率風險影響
- 對於早期擁有較多高利率保單的保險而言,背負龐大利差損,就必須依照現在的利率評估,重新計算缺口
- 依目前市場低利水準,壽險公司將面臨責任準備金提列不足的問題
- 健全壽險公司清償方式,除現金增資外,還有盈餘轉增資、發行公司債等
- 初衷:強化國際間保險公司財務報表可比較性和利潤透明
- 歐洲社會安全網健全,且經過50年保單調整,除德國外以投資型保單為主,長天期健康險都少
- 台灣保單調整晚,社會安全網不如歐洲,大量民眾靠儲蓄險為退休做準備
- 業界:不應全盤接受
- 比起接軌國際,監理機關應透過會計制度和監理政策,引導台灣保險業賣對的產品
- 對保險業有益
- 解決台灣社會保障、退休的不足
金管會要求類定存保單增加保障成分:哪些屬於類定存保單?
- 未定,但不會從繳費期別、年期規範
- 宣告利率沒有利差損就沒有問題
- 撇清類定存三大原則
- 死亡給付/保價金>100%:保障型商品大原則是死亡給付大於保價金
- 不要有生存金
- 不要有滿期金
2019下半年保險商品三大趨勢
- 醫療類
- 醫療保健支出創新高,每人每年4.6萬
- 醫療保健費用與食品飲料費相當(比20年前高約6%)
- 家庭自付醫療費(非健保)36.5%
- 比15年前增加88.3%
- OECD國家中偏高
- 日本15.8%
- 美國18.2%
- 失能照顧類
- 失能非老人專利,近六成未滿65歲
- 80歲以上高齡長者,近四成生活難自理
- 長期照顧費用,每月3.2萬起跳
- 多元理財類
- 沒錢買保險:30歲以下所得低於40萬,投資型保單拉高保障
- 宣告利率上看4%:美元保單同樣保費保障更高
- 48%國人房貸佔收入3成,房貸壽險
年金險
- 台灣新契約保費收入壽險73%,年金險24%(美國49%)
- 學者:「不是美國賣得好,是台灣壽險市場太畸形」
- 轉嫁長壽的生存風險:活得比預期壽命夠久,導致生活費不夠的風險
- 台灣人的保險盲點:怕拿不回來
- 既然覺得自己活不了那麼久,何必買一個這輩子可能用不到的商品?
- 保險就是轉嫁風險,風險就是「最好不要發生的事」
- 買癌症險沒有得癌症會覺得可惜嗎?
- 如果不會,為什麼要擔心保險事故沒有發生而損失保費?
- 民眾對長壽生存風險認知不足
- 市面上詢問度高的年金險,大多偏離年金險最原始的保障功能
- 幾乎設有「保證給付期間(一旦進入給付期,保險公司至少會給付幾年)」或「保證給付金額」
- 呼應保護想要拿得到的需求,然而保單設計會讓保險公司在計算費率時趨於保守,導致保費偏高
- 就算民眾投保年金險,真正進入給付期的還是少數
- 理專、業務員強調「到期解約可拿回更多錢」,而非傳遞「進入給付其可保障長壽及生存風險」的實質保障功能
- 民眾對年金險的認知,一直停留在存錢、儲蓄等錯誤觀念
- 《保險法》規定年金險進入給付期就不能解約或貸款,對未來可能有急需的人來說等於直接剝奪要保人的契約中止權,這項限制也為眾多學者詬病
- 長壽風險、退休金準備不足都是必然的趨勢
回歸保險本質,保費才有下降空間
- 台灣消費者對保險有太多保障以外的期待
- 保障功能逐漸削弱
- 在單純的保險加上各種非保障功能→代價:保費++
雞生蛋,蛋生雞:專業本質與市場
- 市場需求在哪,公司就往哪裡去
- 保險作為一種知識門檻較高的領域,消費者的保險教育多半來自保險公司或業務員
- ➡️落實保險教育
學習來源:《現代保險》2019/07、
天下雜誌2019/07/03《台灣儲蓄險不値錢是歐洲新會計制度害的?》
天下雜誌2019/07/03《台灣儲蓄險不値錢是歐洲新會計制度害的?》